
发出3号和8号信号的参考指标
由二零零七年开始,发出3号和8号信号的参考范围由维港扩展至由八个涵盖全港并接近海平面的参考测风站组成的网络(请参阅下图)。
热带气旋警告系统的参考测风站网络
拣选这些测风站,是基于它们处于较为空旷的位置及地理上的分布,当中包括自然山脉分隔的考虑。这个参考测风站网络应可概括地反映全港的风势。
当参考网络中半数或以上的测风站录得或预料录得的持续风速达到有关的风速限值,且风势可能持续时,则会发出3号或8号信号。3号信号风速范围为每小时41至62公里,而8号信号则为每小63至117公里。
当热带气旋距离香港较远时,与其相关的外围雨带偶然会横过本港并带来狂风,导致短暂时间有四个或以上的参考测风站录得风速超过3号或8号信号指定的风速下限。在此情况下,由于预料在雨带掠过后风势不会持续,天文台不会发出有关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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