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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宇、基建及公用设施的抗震能力
现时本港楼宇规定须能抵受每小时250公里的阵风风力。在发生修订麦加利烈度VII度(七度)的地震时,高楼大
亦只会有轻微损毁。基建如桥梁、铁路及隧道等的设计已能抵受烈度VII度(七度)或以下的地震,至于水塘的设计亦能抵受烈度VIII度(八度)的地震。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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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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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隐政策
最近修订日期: <201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