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天文台 香港品牌形象-亚洲国际都会
GovHK 香港政府一站通 搜寻
搜寻 网页指南 联络我们
打印版本
上一页

打印版本 打印PDF

修订麦加利地震烈度表

 

地震的震级通过「黎克特地震震级表」来表示,而烈度则透过「修订麦加利地震烈度表」来表示。

某地点的地震烈度表示地震引致该地点地壳运动的猛烈程度。地震烈度由震动对个人、家具、房屋、地质结构等所生成的影响来断定。每次地震的震级数值只有一个,但烈度则视乎该地点与震中的距离,震源的深度,震源与该地点之间和该地点本身的土壤结构,以及造成地震的断层运动种类等因素而决定。

包括香港在内的许多地方已经采用了修订麦加利地震烈度表,将地震引致的影响分为12级,由第1级(感觉不到)至第12级(全面损毁)。

 

I 度

无感。

I度

II 度

在楼宇上层或合适位置, 且在静止中的人有感。

II度

III 度

室内有感。

III度

IV 度

悬挂的物件摆动。

IV度

V 度

室外有感。

V度

VI 度

人人有感。多数人会惊慌跑出户外。

VI度

VII 度

站立有困难。

VII度

VIII 度

行驶中汽车受到影响,若干建筑损毁。

VIII度

IX 度

大多数人恐慌。脆弱的砖石建筑被摧毁。

IX度

X 度

大多数砖石建筑及木屋均连地基摧毁。铁轨轻微弯曲。

X度

XI 度

铁轨大幅度弯曲。地下管道完全失去作用。

XI度

XII 度

破坏几乎是全面的。

XII度

 2003 | 重要告示 | 私隐政策 最近修订日期: <2009年10月2日>